新兴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于4月28日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五十六号通报。新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门广林作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谈话。并带领副科级以上干部、员额法官和执行员按照《新兴区人民法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问题查摆,通过深刻的自我剖析,自省自查,相互批评,将查摆发现的问题登记挂号,建账造册,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实施销号管理,挂图作战。
门广林同志强调,要看清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心和信心;要认识廉洁和纪律作风是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院司法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的根本保障;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恒心和韧劲,切实在坚持、巩固、深化上做文章,持之以恒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法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和作风保证。
门广林同志要求,新兴区人民法院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持和定力,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要深刻理解廉洁从政的内涵实质,把廉政建设和推进法院工作结合起来。各个部门负责人、庭科长要履行好领导监督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二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廉政建设和对内监督对外监督结合起来。在工作办案和生活中,保持良好的党员形象和司法形象。三要更加重视重点岗位,把廉政建设和执法办案结合起来。要严格自我约束,在依法公正办案的同时审慎使用手中权力。四要持续加强作风整顿,把廉政建设和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全面形成“从严治院、科学管理、制度管人、程序办事”的良好工作格局。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纪律和规矩,逐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和良好习惯。
会议由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孙立敏主持。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员额法官、执行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