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新兴区人民法院长兴法庭的干警像平时一样忙碌的工作着,当事人杨某来到法庭,将一面写有“惩恶扬善断是非,秉公执法得民心”的大红锦旗送到长兴法庭庭长李兵的手中,以表达其感激之情。
“李法官,感谢您,我们特地来送锦旗。锦旗送迟了,您一定要收下。”
事情得从2016年说起,李兵庭长审理了一起原告杨某诉七台河新兴区乡马鞍村村民委员会、朱某等的合同纠纷案件。看似平常的民事案件,通过对案情的深入接触和了解,李兵发现案件似乎没那么简单,几经调查,才将案件事实查清并依法裁判,判决原告杨某与被告马鞍村签订的山场承包合同有效。判决后,案件又经过两次上诉,最终省高院作出了维持一审原判的终审判决。
前后历时2年多的案件终于有了明确的结论,当事人杨某再三向李庭长表达感谢之意,感谢长兴法庭公正为民的审判。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官今后工作的鞭策。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严格公正司法的钦佩。三年的法庭工作,李兵庭长收获的不只是工作上的成绩,更是人民群众对她的信任和赞誉。
长兴法庭的干警们在李兵庭长的带领下将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