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增强及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当事人难寻、拒收文书等现象日益突出,“送达难”成为继“执行难”之后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又一个难题。“送达难”长期困扰法院工作,送达工作占用了法官大量的时间精力。
为了完成一个普通案件中一个当事人的送达任务,新兴区人民法院长兴法庭的工作人员尝试了三种不同的送达方式,辗转两座城市。这是一起侵权损害纠纷案,被告与原告发生口角,进而对原告进行殴打,造成原告身体多处挫伤,住院治疗十多天。在公安机关,被告拒绝与原告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一波三折的“送达路”
“为了送达这起案件的法律文书,我感觉已经用尽了‘洪荒之力’。”昨日,我院法官李兵在未成功送达后,幽默地感叹道。李兵法官在受理这起案件后,分析案情,联系当事人开庭,然而,事情进展并不那么顺利。李兵法官两次前往被告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留的地址,均未找到被告吕某,且被告吕某的电话是空号,李兵法官认为案件标的无论大小,都要查清事实、公正处理,最终决定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找人。
5月20日,李兵法官一行驱车3个多小时抵达被告吕某的户籍所在地林口县三道通镇长胜村,几经辗转联系上了被告人的舅舅,经了解,被告长期不在本地居住,早已失去联系。山穷水尽,疑是无路。送达之路走到此时,李兵法官一筹莫展。接下来,只能采取公告送达。
“送达难”,不仅难在“人难找”,也难在“脸难看”,难在民事案件数量之大,任务之艰巨,也难在人们对送达工作的不理解,当事人对法律责任的推诿和逃避。但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为了保证让老百姓打官司求人,我们从未懈怠和抱怨,从未停下过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