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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瘫痪行动不便,法官家中开庭审案

发布时间:2019-05-17 16:01:54


5月17日,新兴区人民法院合议庭法官彭汉英、甄连君带着书记员、法警和人民陪审员一起,驱车来到金沙新区如意家园被告人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一张方桌加几个板凳,搭成了一个临时的“审判庭”。

据了解,原被告互不认识,在金沙新区如意家园小区天天超市购买特价猪肉时,发生口角,被告用拐棍将原告打伤,住院治疗6天,后调解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原告依法诉至法院。经法官了解,被告人李某因脑出血尚未恢复,行动不便,到庭庭审比较困难,新兴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最终决定到被告人住所就地开庭审理。

在寻常百姓家中开庭,环境虽然比较简陋,但整个法律程序进行得有条不紊。开庭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对当事人争议焦点进行耐心细致的审理,并从法律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劝导,为了让案件赔偿事宜尽早审理完结,法官庭前、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新兴区人民院法官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方便了群众诉讼,体现了司法便民的理念,让当事人感受到威严的法律也有温暖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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