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 ,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将一面锦旗送到新兴区人民法院,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致谢法院执行局全力帮其追缴工伤赔偿款。原来,被执行人雇佣李某在井下干维修工作,2014年6月,李某在井下工作时,因矿车掉道将李某砸伤,致使李某右前臂截肢,住院治疗47天。出院后,李某多次找被执行人商谈赔偿,被执行人总以各种理由拒绝推脱。
在受理这起案件后,新兴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被执行人赔偿李某伤残损失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按判决履行义务,2015年8月,李某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仅支付了97000元,剩余赔偿款迟迟没有给付,2018年5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了解到李某的情况后,来到被执行人煤矿,实地调查走访开展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剩余工伤赔偿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表示:“看到申请人拿到属于自己的钱时开心的笑容,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我们再辛苦也是值得的。”新兴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努力克服执行中的种种困难,努力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