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当事人隋某某将一面写着“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感谢法官公平公正办案,及时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原告隋某某与被告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新兴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徐某某补偿原告隋某某欠款257246.72元。然而,徐某某并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隋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干警本着“快执快结”的理念,多次驱车下乡寻找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无法联系。通过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对被执行人徐某某家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有财产而拒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徐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隋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徐某某于2021年3月31日给付57246.72元,剩余案件款将于2021年6月15日徐某某将66头肥猪卖完全部给付。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新兴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群众热点难点,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