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潘伟同志为区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1-08-11 15:18:10
8月9日下午,新兴区召开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任命潘伟同志为新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会上,潘伟同志作了任职发言,对组织的充分信任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尽快转变角色,找准新坐标、适应新岗位。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主动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把党的方针、政策始终贯穿于法院发展和审判之中,推动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审判工作向着公正高效的目标不断迈进。坚持在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用足、用好、用活法律,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在新兴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潘伟等同志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