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1月,侯某从他人处购买车辆但未过户,4月,侯某发现自己买的车辆被过户给了陌生人王某某,便到车管所询问原因。经查询,车辆目前在王某某名下,侯某认为自己购车还未过户现在却已成为他人财产,车管所的行为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侯某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官到车管所进行调查
新兴区人民法院立即对案情进行了审查,到车管所了解案件详情,全面梳理案件要点。经审查,王某某使用伪造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在异地办理了车辆的相关手续,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在湖南省某市车管所办理了过户业务,法官调查期间,该车管所针对此事已经报案,案件侦查阶段中得知,王某某因诈骗案已被羁押于湖南省某看守所。
法官调解
法官与侯某沟通并告知王某某涉及刑事犯罪,通过座谈协调、现场释法等方式,向侯某提出维权建议,侯某采纳了法官的建议同时撤回起诉。对于已过户车辆,过户车管所给出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手续后即可通过线上办理,无需机动车登记车主到场,侯某可到当地进行立案维权。
社会效果
行政诉讼案件不一定非输即赢,裁判并不是处理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新兴区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增量,努力畅通行政案件的堵点和难点,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