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发出首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
作者:杨正刚 发布时间:2014-08-20 09:53:37
2014年7月18日,黑龙江善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发出了该院首份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结的首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2014年6月14日上午,桃山区居民袁双本受雇于黑龙江盛昌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装卸工作,因袁双本在装车过程中不慎摔伤而发生赔偿纠纷。经政府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当日申请法院对于其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本院受理后经审查,双方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做出了确认协议有效的决定书。
新兴区法院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行为,受到了当事人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政府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高兴地说:这克服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局限,保障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应有功能,是联动司法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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