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跃海,1995年参加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立案庭庭长,现任新兴区法院刑庭庭长。
2014年度,该名同志能够按院党组的总体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刑事审判工作的各项目标,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负责全庭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主审或独任审理各类刑事案件82件,结案率100%,附带民事诉讼34件,附带民事诉讼率41.1%,无重审、改判案件。
面对今年案件数量多、新刑案件不断出现,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赔偿难等特点,黄跃海同志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治学习。
黄跃海同志充分认识法官司自身的使用和职责,时刻牢记着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大局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执法、秉公办案,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办铁案,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黄跃海同志充分认识到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案件的质量是这项工作的命脉,只有将案件办成铁案,才能真正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才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此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兢兢业业,所办案件做到了“三无”,无关系案、无金钱案、无人情案,也无超审限案件,做到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三、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4年度黄跃海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在查清事实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首先使双方矛盾化解,然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使被害人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致今后双方结怨再次发生冲突,今年我院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率明显提高,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