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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区法院“三评查”活动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2-12-05 10:34:16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三评查”活动后,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评查规则,细化评查标准,评查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成立专门组织,细化职责分工。该院及时出台“三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部署“三评查”工作。成立庭审评查小组及民事、行政、刑事裁判文书评查、定案评查小组等集中评查小组,全面推进评查工作,确保评查工作落实到位。

    严格评查标准,着力发现问题。评查不讲情面,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当面点评,听取被评查人申辩,共同探讨原因和整改措施。大到庭审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小到庭审法官语气、文书标点符号等,均纳入评查范围。

    边查边评边改,构建长效机制。对于庭审评查,休庭或闭庭后点评中点出的问题,要求庭审法官在今后庭审中予以改正,问题较多或较大的,再次进行庭审评查;裁判文书和定案规范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补救的要求及时补救,不能事后补救的,责成承办法官写出整改措施。“三评查”结束后,院领导小组将听取各专业小组的评查报告,研究出台措施,形成规范性文件,指导全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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