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庭审录播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起冷某与刘某、刘某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5-12-09 09:25:30


    近日,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起冷某与刘某、刘某的案件。

    申请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新红民初字第130-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06月16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刘某已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冷某于2015年11月09日向本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经合议庭评议,申请人冷某申请撤销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