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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辖区健康经济发展环境 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纠纷

新兴区法院发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通报

  发布时间:2016-08-01 14:38:56




7月26日上午9时,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七台河市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市日报社等多家媒体记者到会进行采访。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彭汉英出席发布会并就全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情况作出通报。2015年9月1日以来,新兴区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3件,审限内审结35件,未结8件。涉案主体涉及到企业做被告的为12件,占比28%;余31件为公民之间借贷,占比72%。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涉及企业融资问题,小商品经营者经济纠纷等。

当前,受经济形势下行压力的影响,企业实现债权难,尤其涉煤企业,煤炭价格低迷,投入产出比失衡,导致企业无法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其次,辖区小商品经营者居多,在新兴区受到煤炭行业的影响,经营者之间实现债权也不同程度受到冲击,导致资金流通缓慢,还款时间延长不乏其例。

彭庭长还从六个大方面、二十几个具体项目详细列举了群众在民间借贷往来中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通俗易懂,内容详尽。他强调:在目前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的条件下,风险自然集中在贷款人个人身上。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要注意的事项重点在确保借款用途必须合法、正当,避免违法借贷,同时,借贷双方的履行应有书面证据体现,防止空口无凭,最后还要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

责任编辑: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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