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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区法院:优化法治环境 守护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16-08-03 10:28:00




    为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新兴区发展环境,努力为辖区百姓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新兴区法院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大力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努力将维护辖区健康法治环境落到实处。 

    7月26日,新兴区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发展环境专项新闻发布会。该院主管副院长穆兆银同志向媒体记者通报了新兴区法院上半年优化法治环境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为将优化法治环境真正落到实处,新兴区法院成立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新兴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十项措施并举,创优法治环境。 

    一是狠抓窗口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和整顿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 

    三是对外来投资企业诉讼中证据自行取证有困难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依职权取证。 

    四是及时保全外来企业在诉前、诉中的有关证据。 

    五是派出法庭适时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对企业内部发生的民事纠纷,及时调处,平息矛盾。 

    七是在是外来投资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帮助外来投资企业完善合同的签订,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的意识。 

    八是对外来投资企业提起诉讼的案件,只要当事人提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将依法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是加大投资企业的民事纠纷案件执行工作力度。 

    十是成立“司法服务小组”,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货款拖欠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惑。 截止到6月30日,新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24件,结案772件,结案率为68.68%。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73.3%。 

    发布会上,穆兆银副院长还强调:新兴区法院上半年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很好的效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继续将优化法治环境做实做牢。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的观念。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环境意识,转变执法司法理念,便民服务发展,营造全区健康法治环境,为促进新兴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责任编辑: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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