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某和被告孟某之前有债务纠纷。一日,原告找到正在新兴区七星花园小区A区37号和34号住宅楼中间一楼商服楼里打扑克的被告索要欠款,原告进屋后在被告后面用拐杖拨拉几下扑克,被告便转身与原告厮打在一起,在厮打中被告抱着原告的脑袋把原告鼻子咬伤,原告伤后住院治疗4天,经诊断为鼻部撕裂伤、颅脑闭合伤、手部、腰部软组织挫伤,共花费医疗费2 323.22元。
原告吴某与被告孟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新兴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某、孟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庭审现场原告控诉被告打人的恶劣行为,原告诉称:被告不但不还钱反而用拳头打原告头部、将原告鼻子咬伤,并抢下原告拐杖击打原告,造成原告左腿假肢变形致原告行走受限。原告伤后住院治疗4天,经诊断为鼻部撕裂伤、颅脑闭合伤、腰部、手部软组织挫伤,共花费医疗费2 500.00元。原告无钱医治被迫出院,在家继续打针吃药。现原告经常感到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尚需继续治疗。原告为残疾人,假肢也被被告损坏致原告行走受限、走路时感到疼痛。
被告辩称,打仗的事实属实,被告欠原告500.00元钱,已偿还原告400.00元,还差100.00元没还,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被告要求原告先偿还给其借给原告的收音机、打火机、收音机充电器,其再还给原告100.00元欠款。事发当天,原告到被告家要钱,被告媳妇给被告打电话让被告回家,被告正在七星花园A区一商服楼里打扑克,原告找到被告进屋就开始骂被告,被告转过身跟原告厮打到一起,抱着原告脑袋把原告鼻子咬坏了,经派出所调解没有达成协议,被告同意赔偿,但没有钱赔偿。
新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原、被告因原告向被告索要欠款发生矛盾,未能妥善解决,致原告受到伤害,双方均存在过错。被告在明知原告系前来向其索要欠款的情况下,未能冷静处理还款事宜,还动手将原告打伤,其应承担主要责任即80%责任;原告在前来向被告索要欠款时亦有行为不当之处,激怒被告致自身受到伤害,应承担次要责任即20%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六)项、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原告吴廷文各项损失合计2 755.22元。被告孟某赔偿原告吴某2 204.18元(2 755.22元×80%),原告吴某自行承担551.04元(2 755.22元×20%)。